文豪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公告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06 10:41:52

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业委会就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居安物业、居委会、商务楼业主代表等方面进行了多轮磋商,于5月14日共同形成了合同的意向草案(见附件),现依法向业主公示,并将在17号至19号晚间登门逐一收取和统计业主表决意见。
为解答业主关注的热点问题,便于业主掌握合同要点,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行使表决权,现就合同有关事项一并说明如下:
一、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业主利益,解决了妨碍小区发展的隐患和争议问题:一是在武汉市供水“抄表到户”政策目前已经明确时间表下,物业将严格落实政策,在2年内彻底规范供水关系;二是将在7月31日前完成商务楼隔离改造施工,包括在小区内设立新的道闸杜绝外部车辆行人进入小区、部分加大2号楼与停车场间栅栏的间距、封闭商务楼西侧通道等,从而解决商务楼带来的治安、噪音、卫生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三是小区出入实行智能卡管理,提高小区安全防盗系数;四是规范停车位,确保小区业主专用,且露天机动车停车费降至100元/月(含场地租金),同时,商务楼停车场部分车位亦属业主使用;五是根据相关法规,公共设施、部位的经营收益实行分成,分成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在规范帐目,公开使用的前提下,用于业主公共事务开支。
二、立足于现实,着眼于共赢发展,在预期解决妨碍小区发展问题的前提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达成分阶段物业费调价方案(0.4元→0.5元→0.55元),并在合同中规定了严格的督促、制约条款,以确保各项发展条款的落实。为兼顾低收入人群,物业方面承诺对持有“低保手续”的业主将凭证减免物业费。
前述改造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物业公司承担。
三、业委会作为广大业主的代言人和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公正慎重,群策群力,始终将充分维护业主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对此,业委会所有成员有充分的自信。在错综复杂的合同磋商过程中,业委会作为实际谈判者,必须在小区管理的发展定位中体现最广大业主的共同意愿,在主观愿望与现实可能中寻找恰当的结合点,在利益取舍中处理好据理力争和情理兼顾的关系。对于小区改造项目和合同意向价格,业委会已经竭尽所能,做出了最大努力,认为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当然,业委会将尊重业主的权利和各种意见,但我们更希望合同的意向草案能够得到业主的支持,以尽快使小区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步入规范轨道,为文豪苑的未来奠定稳定、和谐的基础。

文豪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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