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3检察日报 本报记者:李微、林中明 通讯员:杨积林、孙恂
检察日报报道——为失足少年心中添一道彩虹
为失足少年心中添一道彩虹 为了明天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巡访
2006年元旦,上海市浦东新区联洋新社区的青少年彩虹中心,风铃轻扬,彩带飘飘,气球串串,装扮出一个快乐温馨的世界。浦东新区检查院4名诉前考察对象张磊、陆佳、王勇和杨松(均为化名)与未检处检察官、社工、
心理咨询师一起,在彩虹中心度过了一个不同寻常的新年。
17岁的张磊是学校出了名的“捣蛋”学生。2004年4月5日,张磊与4位同学一起玩时,听到其中一个说“没钱花了”,张磊随口说了句“抢呗”。一句无心的话,几个少年却当真动了念头,共同抢劫了几十元钱和一部手机。
案发前,5人中1人被判刑,张磊和其他3人因未满18周岁,被浦东新区检察院列为“诉前考察对象”,在彩虹中心进行考察。“刚来到彩虹中心的时候,能感觉到张磊心里充满了抵触情绪。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耐心教育,他的抵触情绪慢慢的消了,也愿意来中心了。”彩虹中心心理咨询师魏老师告诉记者。如今,3个月的考验期就要结束了,4个孩子告诉记者:“是彩虹中心的社工和检查官们给了我们第二个春天。”
“作为浦东新区检察院的罪错青少年考察,帮教基地,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思想道德、劳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提供心理教育辅导,罪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 回归社会的能力。”彩虹中心负责人、上海市优秀社会工作者王卉说,张磊、陆佳、王勇和杨松是去年10月份来到彩虹中心的,也是彩虹中心第一批诉前考察对象。他们在这里参加的每一次社会活动,中心工作人员都对他们的身份进行保密,目的是让他们更快地融入社会,不会觉得自己被社会抛弃了 。有了这样一个活动中心,家长放心了,孩子们也有了自己的饿活动场所。同时,中心针对他们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帮教方案。其实这些孩子都很单纯,只是一时糊涂走错了路,中心要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方向。
今年50岁的青少年社工王卉原是一名普通的公安干警,出于对青少年犯罪的惋惜和痛心,也因为自己“爱管闲事”,才走上社工道路,她说:“看到一个个偏离
生活轨道的孩子能够重新找到自己的生命坐标,再苦再累也值得。”
“早在2003年,浦动新区检察院就在上海率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常识实行”诉前考察“制度,并缺德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检察官潘震颖一脸自豪的告诉记者。如今,诉前考察制度已经在上海全面铺开。在此基础上,该院积极探索,依托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合力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2005年11月,该院与浦东新区社区工作站、花木联洋新社区智力委员会联手,利用彩虹中心现有的资源,正式与其签定了建立诉前考察、帮教基地协议,这也是浦东新区第一个诉前考察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