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长大
50多人高喊“不要脸”催讨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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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3-28 10:15:27
| 50多人高喊“不要脸”催讨物业费 |
| 律师认为:该方式侮辱人格,不合法 |
前晚,汉阳桃花岛湖畔人家小区自治服务小组召开居民大会后,部分居民到没交物业费的居民家楼下齐声大喊:“×××,不交物业费,不要脸!”如此催费方式在小区内引起争议。
昨日,该小区住户胡先生告诉记者,前晚8时许,50多名小区内的居民到他家楼下,齐声大喊3遍:“胡××,不交物业费,不要脸!”有人还手持扩音器。另有一些人直接上楼敲他家的门,要求他当面说清为何不交物业费。“我是没有交物业费,但他们这么做也太过分了。”胡先生气愤地说。
一些没交物业费的居民称,他们不交钱是因为不满意小区自治服务小组的服务,认为小组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大家也不知道物业费用在何处。
小区自治服务小组的胡组长说,前晚,小组召集业主大会,表示由于物业费收不齐,工作很难开展,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但遭到参会的100多名居民的反对。会后,部分居民就跑到欠费居民家的楼下去催费。
胡组长介绍,自治服务小组是去年7月物业公司撤出后成立的,5名小组成员是通过居民海选产生的,物业费的标准也是居民大会确定下来的。小组接管小区以后,280多家住户中就有98户居民欠费。一些参与催费的居民表示,他们对小组成员的工作表示满意,部分居民不交物业费已影响小组的工作。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认为,自治服务小组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业主有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但以“声讨”的方式催费已侮辱他人的人格,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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