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首推经济租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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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6-30 15:12:16
今后,如果手头太紧暂时买不起房,又不够申请廉租房的资格,将有机会租赁经济适用房。昨日公布的我市住房建设5年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租赁经济适用房”这一新名词。
据了解,经济租用房首先出现在福建等地。经济适用房强调新建房屋,而经济租用房的房源则包括政府从市场上收购的房屋或开发企业自有的房屋等。经济租用房的租金和居住条件都高于廉租房,一般为小户型,租金略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
去年底,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为这一新生事物的合法化提供了保障:“经济适用房”要走租售并举的道路。
据悉,今起5年我市规划建设的1025万平方米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就包含有租赁经济适用房的份额。经济租用房的具体操作办法正在酝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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